内蒙古自治区拥有草原面积13.2亿亩,占全国草地面积的22%。为了加强对草原的生态保护,自治区近年来全面实施了以草定畜、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轮牧制度,使草原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区生态建设实现“整体遏制、局部好转”做出了重要贡献。
据赵存发介绍,2005年,内蒙古草原建设总规模达到8745万亩,禁牧、休牧和轮牧面积达6.14亿亩,约占全区可利用草原面积的60%,全区累计治理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1.9亿亩,累计增加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175万亩,植被覆盖率提高了2.8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全区还按照科学规划、有效保护、加快建设、持续利用的方针,调整牧区生产布局,转移牧区劳动力,走保护、建设与合理利用相结合的路子,实现牧民、牧业和草原和谐发展,向草原“绿起来”、畜牧业“强起来”、农牧民“富起来”的目标迈进。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内蒙古畜牧业已具备年产200万吨肉、30万吨禽蛋、9万吨毛绒、700万吨鲜奶、3000万张牛羊皮的综合生产能力,牧业年度牲畜存栏总数突破1亿头(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