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卫生、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等不法行为,坚决取缔城乡结合部的私屠滥宰窝点,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地区要加大整治力度,不留死角。对涉黑势力、暴力抗法、阻碍行政执法检查的不法行为要立案侦破。
依法进行屠宰厂(场)的布局调整和清理整顿,年底前将设施简陋、不具备基本的质量和卫生保障措施的手工屠宰场点全部关闭。各区县都要有一个屠宰场完成升级改造,实现工厂化屠宰、集约化经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实行持证上岗,保证肉品质量安全。
加强定点屠宰厂(场)检验室达标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肉品品质检验人员的系统培训和考核。规范定点屠宰厂(场)无害化处理的管理工作,加强对肉品和待宰生猪中“瘦肉精”和重金属含量的检验,并向社会公布企业产品质量状况。落实肉品质量企业法人责任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检疫检验和肉品质量管理制度,推行屠宰、检验结果登记台账制度,完善质量和责任追溯制度;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实行黑名单制度,同时扶持发展大型肉类屠宰加工企业集团;支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屠宰企业实行规模化、工厂化、机械化屠宰;鼓励达到冷链屠宰加工、运输条件的大型定点屠宰企业扩大市场占有率。对进入西安市城区销售肉品的外埠定点屠宰加工企业实行备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