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来,黑山县的畜牧生产发展势头强劲,养殖收入成为农民创收的主要渠道。但是,2005年末受禽流感疫情的影响,黑山县的畜牧生产损失惨重,农户的养殖积极性遭受了严重打击。禁养期结束后,黑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恢复养禽生产工作,立足于科学养殖,实现高标准开局。疫区养殖户首先向乡镇政府和所辖区域动监所申请,由乡镇政府会同区域所到场勘验,按照有关规定对其防疫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域所发放合格证,允许饲养家禽。不符合防疫条件的,由区域所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合格的,领取《动物防疫合格证》后,可以饲养家禽;整改不合格的,不允许饲养家禽,如果饲养,实行无偿扑杀。非规模家禽养殖农户饲养的家禽,必须全部实行舍饲圈养,不得散养,如发现散养,实行无偿扑杀。规模家禽养殖农户必须从非疫区的正规养殖场引进雏禽。引进雏禽的收据复印件留区域所备查。农户饲养的家禽必须按照防疫程序进行防疫,特别是禽流感强制免疫。村设立家禽排泄物集中处理场,定期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偿接受防疫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强制免疫项目的抗体监测,达不到保护率要求的,必须进行重新免疫。
今年,黑山县畜牧生产将实现牛、羊、猪、禽饲养量分别达到40万头、100万只、200万头、2000万只,新建标准化养殖小区50个。畜禽规定疫病强制免疫率、检疫率分别达到100%,畜禽无公害绿色产品认证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