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患者江某某,男,31岁,深圳市龙岗区某公司货车司机。患者6月3日发病,临床有腰痛、发热、畏寒、咳嗽表现。6月9日到深圳市人民医院就诊,6月10日零时30分入住人民医院呼吸科,诊断为大叶性肺炎、呼吸衰竭,经综合抢救治疗,呼吸衰竭有缓解,但仍有高热,体温约40℃,并于6月12日2时30分转入深圳市东湖医院治疗,医院正采取措施积极救治。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患者病例标本进行检测,禽流感病毒(A/H5N1)核酸呈阳性。广东省卫生厅专家组根据国家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诊断标准,初步判定该患者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并报请卫生部对该病例进行判定。
调查发现,患者发病前一直住在家中,无明显禽类接触的流行病学史,病前两周,患者妻子曾去信家附近菜市场购买过一只宰杀好的土鸡,一家5人同时食用,家庭其他成员没有相似症状。
接到病情报告后,市委书记李鸿忠、市长许宗衡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市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对病例可能污染场所进行终末消毒,严防疫情扩散。卫生部门已经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了相应的防控措施,对患者全力救治,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严密的医学观察。
深圳已按照《深圳市预防和控制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工作预案》规定,启动防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二级响应,切实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同时,深圳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诊断及报告,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建立并执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