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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鼓励猪农停止饲养猪只

  作者: 来源: 日期:2006-06-08  
     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公布,本港猪农(6月1日)起可申请自愿退还禽畜饲养牌照,并永久结业;有关申请须于12个月内提出。

    根据自愿退还计划,合资格的申请人士,包括猪农、专营由本地农场运送生猪往屠房的运输商,和受影响的本地工人。有关申请如获批准,申请人可获发特惠补助金、贷款或一笔过补助金。

    根据立法会财务委员会4月28日通过的拨款方案,自愿退还禽畜饲养牌照的合资格猪农,可获发放特惠补助金,并须永久停止饲养猪只。

    政府也提供无抵押贷款,予永久停止经营运送生猪业务并提升或改装其车辆设备,从事其他业务的合资格生猪运输商;并发放一笔过补助金,协助受影响的猪场及生猪运输业本地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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