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负责人表示,为了防止外省未经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的猪、牛、羊等动物进入海南省,确保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安全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5月15日,省农业厅下发了《关于外省引入猪牛羊等动物应当附具动物免疫档案(证)和佩挂免疫耳标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从外省引入海南省的猪、牛、羊等动物,除具有动物检疫证明外,还应当附具动物免疫档案(证)和佩挂免疫耳标。没有附具动物免疫档案(证)和佩挂免疫耳标或免疫耳标编号与动物免疫档案(证)记载不相符的,由引入口岸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依法查处。
近日,海南特区报报道了《海南省机场港口严防“湘潭猪”进入》后,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给记者来电说,从明日起,凡从外省引入海南省的猪、牛、羊等动物应当附具动物免疫档案(证)和佩挂免疫耳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