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岳昨日(17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表示,现时香港并没有法例规定淡水鱼进口时必须附有卫生证明书,因此从内地进口的未附卫生证明的淡水鱼,如经测试证明不含有毒物质,亦可以在本港售卖。他说,政府现已开始研究加强保障食用水产及海产(包括淡水鱼)的安全,并考虑修改有关法例,进一步加强对水产及海产的规管。当局希望在今年年底向立法会介绍有关构思及咨询业界意见。他又说,自孔雀石绿事件发生后,他每日都会了解淡水鱼入口情况,而在年初,淡水鱼每日入口约七十吨,有时甚至达一百多吨,他相信市民已恢复对淡水鱼的信心。
周一岳说,有关部门的执法人员特别组成专责小组,在过去数星期二十四小时巡察长沙湾及西区批发市场码头及货车卸货区。专责小组在本月五日晚上截获一货车运载未附卫生证明的活淡水鱼到批发市场,该批活鱼被香港食环署扣留检查。其中一个样本经化验后证实含有微量(每千克含5微克)孔雀石绿,而该批鱼亦已被销毁。周一岳表示,警方不排除部分曾经参与进口未随货附有卫生证明淡水鱼的人士可能有黑社会联系。有关的执法部门会密切留意此类活动,并加强收集情报工作,以阻止淡水鱼产非法进入香港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