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属于河豚鱼中毒事故高发地区。今年春节期间,乐东尖峰镇岭头海滨村发生两名村民吃河豚鱼中毒死亡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为“冒死吃河豚鱼”者又一次敲响了警钟。
河豚毒素毒力比无机物中最毒的氰化钾大1250倍,1克河豚毒素可以使28至33个体重为50公斤的人命丧黄泉。河豚毒素还有阻断神经冲动的传导作用,其效力比古柯碱强16万倍。其毒性强度因不同种类和不同季节而有差异,一般在春、夏产卵季节的毒性最强。河豚毒素性状稳定,一般加热和盐腌均不能使其破坏,人工养殖的河豚虽经过控毒处理和精心加工,但仍不排除中毒的危险。
根据部署,海南省要加强对捕捞企业的作业管理,从源头上堵住有毒河豚鱼非法流入市场。生产加工企业及个体作坊原则上不允许加工销售河豚鱼及其制品。确实因出口需要加工河豚鱼的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和管理。严禁商业流通企业和个人在市场上销售有毒河豚鱼及其制品。餐饮企业和个体摊贩原则上不允许加工出售含有有毒河豚鱼成份的餐食。
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人员介绍,有的消费者对河豚鱼存在以下几种误区:认为烧炖的时间越长越安全。而专家试验表明,将河豚鱼在130℃高温下炖11个小时,只能分解20%至30%的毒素;河豚鱼菜肴上席后,厨师先尝,以示安全。其实,人吃河豚鱼中毒有一段时间,大约为半小时至40分钟才有所感应,而且每个人的耐受力也不一样,毒性发作的时间不一;认为吃河豚时嘴里微微发麻,对身体的保养效果最佳。然而,一旦有了发麻的感觉,说明毒性已经很深了;以为吃河豚鱼中毒过一次,第二次就不会中毒了。实际上,人体对河豚鱼的毒素不会产生免疫力。(海南日报)
误食河豚中毒死亡事故一览
海南近几年每年春季都有因食用河豚中毒死亡的事件发生。2005年,海南的8起家庭食物中毒致人死亡事故中,5起是食用了有毒河豚鱼所致,死亡人数12人,中毒人数26人。
2005年1月18日,陵水英州镇五合村一村民在市场购买海鱼招待来访的亲戚,一起用餐者20多人,进食2小时后相继发生中毒,中毒人数23人,其中2人于中毒后3小时死亡。经定性试验证实为河豚毒素引起的中毒死亡。
2005年1月18日,儋州8名渔民在渔船上集体进食河豚,分别于进食后2小时左右发生中毒,中毒8人,其中2人于食后约3小时死亡。
2005年1月26日,陵水黎安镇大墩村6人食用河豚,导致6人中毒,其中2人死亡。
2005年2月3日,昌江海尾镇海农村一村民全家一起食用两条河豚鱼干,导致4人中毒,其中一名10岁男孩死亡。
2006年1月29日,乐东尖峰岭镇岭头海滨村一对夫妇因误食河豚导致死亡。 (邓建华辑)
海南常见的4种河豚
河豚在我国分布有几十种,且其形状、颜色各不相同。据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专业人士介绍,我省常见的有如下4种河豚鱼:
(一)虫纹东方鲀
鉴别特征:背腹面均光滑无棘,体背面灰褐色,具虫纹状白色花纹,胸斑小,其周围白色花斑状,体侧下方具一黄色纵带。全长30厘米左右,小型种。毒性:筋肉、皮、精巢均有毒。
(二)横纹东方鲀
鉴别特征:背腹及体侧密布细小棘,体背深褐色,具多条细浅色横带,体侧下方具一黄色纵带。全长25厘米,中小型种。毒性:筋肉、皮、精巢均有毒。
(三)铅点东方鲀
鉴别特征:背腹面均具弱小棘,体背黄褐色,具浅色小斑点,5—6条深褐色横带,体侧下方具一条黄色纵带。全长25厘米,小型种。毒性:筋肉、皮、精巢均有毒。
(四)月腹刺鲀
鉴别特征:全背部及腹部具强小棘,体背褐绿色,尾鳍灰褐色或黄色,月牙形。全长达50厘米,中型种。毒性:筋肉、皮、精巢均有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