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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至10月禁止经营醉虾、醉蟹 部分饭店尚不愿停手

  作者: 来源: 日期:2006-04-28  
     根据上海市生食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禁止生产经营醉虾、醉蟹、醉螃蜞、咸蟹。但个别饭店的工作人员还表示,下月仍有相关产品出售。

    南京东路的扬州饭店接待人员表示,目前还有醉虾提供,但是卖到月底就结束了。

    而位于石门二路的丰收日静安店供应炝虾,昨晚当记者致电该店咨询供应情况时,接待人员表示“下个月还会继续供应”。

    据悉,在醉制产品禁产期,只有取得《上海市特种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可生产醉泥螺;但该许可证的发放对象为生产加工者,饭店的现点现做是肯定违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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