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制定的《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行业标准,结合新疆的具体情况,新疆将建立全国、自治区和地州(市)三级屠宰示范企业制度,并制定《自治区畜禽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办法》,开展全区星级屠宰企业资质等级的认定。
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主任古青告诉记者,2006年全区将进一步建立畜禽定点屠宰监督管理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通过屠宰行业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健全,营造诚信守法者受益、失信造假者受罚的良好经营秩序。
此外,结合整顿和规范屠宰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相关部门将把保证肉品质量作为工作重点,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和经营、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特别要对城乡接合部和其他管理薄弱环节加大整治力度;加大屠宰执法力度,规范屠宰企业依法经营行为,特别是加强定点屠宰企业法人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屠宰厂(场)法人责任制度,对定点屠宰厂(场)经营许可转让、租赁、倒卖等违规行为,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检疫检验、卫生、环保、防疫、屠宰工序等达不到规定条件的屠宰厂(场)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取消定点资格,对拒不整改的屠宰厂(场)强制性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