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提交审查的《生猪屠宰条例》,其最大的亮点在于打破了1997年开始实施的《广州市牲畜屠宰和肉品销售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屠宰“垄断”。按照1997年的《条例》,全市肉品销售实行分区域对口供应,各屠宰厂场供应范围由市商业管理部门指定,肉菜市场的零售点档由确定的批发商供肉,擅自超越划定供应范围批发肉品的,被视为“扰乱秩序”而要被处罚。
而提交审查的《屠宰条例》最终确定了屠宰厂的开设要公开招标进行、外地合格肉品可以进广州、建立生猪及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公示制度。这意味着外地的合格肉品将可通过正规竞争进入广州,如审查通过,长久以来的区域屠宰垄断将被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