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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猪肉规模化养殖存在的问题

  作者: 来源: 日期:2006-02-17  
     近年来,国家鼓励生猪规模化养殖,以提高猪肉质量。然而记者近日在天津、黑龙江等地调查发现,同是养猪,不同企业却受到不同的所得税征收待遇。有关专家认为,我国应尽快针对畜牧业养殖征税办法进行调整,鼓励社会资本和民营企业进入生猪养殖业,保证农业产业化与食品安全。

    --生猪养殖疫情频发 凸显集约化养殖软肋

    近年来,各地生猪养殖业频频发生炭疽、链球菌病、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直接影响到生猪生产和食肉安全。有关专家指出,疫情频发暴露出生猪饲养产业化的软肋。

    据了解,目前我国农户小规模饲养生猪居于主导地位,散养可控性差,瘦肉精猪、垃圾猪打而不绝,猪肉产品质量不稳定。而千家万户式的饲养模式卫生条件差,防疫难度大,无法实现标准化管理,这是造成疫情的主要原因。 

    据卫生部、农业部对四川猪链球菌病疫情的调查,染疫生猪全部发生在散养户,而卫生条件相对较好的养殖大户和规模化养殖场没有发生生猪疫情。另据天津市畜牧局副局长傅润亭介绍,天津市生猪养殖业分散饲养户时常有瘦肉精猪等问题,监管难度也很大;而大型规模化养殖企业生猪安全水平高,很少出现问题。

    规模化生猪养殖已成为一项急切的任务,但近年来各地规模化养殖进展缓慢。天津目前仅有1家国家级龙头企业,年出栏5万头以上的大型生猪饲养企业只有2家。而据黑龙江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处长姜雷介绍,2004年黑龙江生猪出栏量达1900万头,其中,除50多万头出自黑龙江省规模养殖企业外,大部分为小农户散养。据统计,目前黑龙江省生猪出栏量在5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企业只有20多家。

    --养猪国民待遇不一 社会资本望而却步

    天津市税务局所得税处负责人王彦东介绍说,根据国家财政税务部门的文件,目前养殖业能够享受所得税免税政策的,只有国有农口企事业和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其它都不在免税范围,均应依法缴纳所得税。

    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国家对生猪养殖企业实行的所得税政策实际上呈现出“金字塔”状态:国有企业与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位于顶部,直接享受国家的所得税免税政策,但这部分企业在各地数量极少,体现不出国家免税政策的好处;底部是大量的农民散养户,由于税务部门管理困难,普遍逃避了这项费用;位于金字塔中段是民营企业与社会资本,按国家税收政策却要承担33%的所得税。

    据了解,生猪养殖风险大,规模化养殖仅能体现微利,上缴所得税不仅减少了企业手头的流动资金,影响再投入,也不利于增加企业积累。不公平的税收待遇,使得在市场竞争中本已处于不利地位的规模养猪企业雪上加霜,造成一些投资的民营企业灰心丧气,未投入的踯躅观望,影响我国生猪养殖产业化的进程。

    据黑龙江省生猪养殖最大企业--哈尔滨洪福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李洪涛介绍,该公司每年生猪出栏量在7万头以上,该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喂养,虽然对猪的疫病控制较好,但成本也较散养殖高出许多。近年来,黑龙江的一些养猪企业因无利可图,已开始改行从事其他行业。

    天津市水蓝畜牧养殖有限公司是天津市最大的现代化生猪养殖基地,年出栏生猪10万头。公司总经理王海农说,当初投资建厂时各方面都介绍养猪不纳税,没想到企业搞了两年多刚有些微利,税务部门就找上门来要求缴纳所得税。为什么一个国家里同是生猪规模养殖企业,有的上税,有的不上税,我们想不通。我们很后悔进入这个行业,但木已成舟,无可奈何。最近很多想进入这个领域的民营企业家看到我们的处境,纷纷打了退堂鼓。

    --各方呼吁:调整税收政策 扶植弱质产业 

    有关专家指出,我国是生猪养殖大国,2004年出栏生猪6亿多头,产量居世界第一。生猪饲养属于弱质产业,是食品安全控制的源头,目前由于千家万户饲养居于主导地位,疫病隐患突出。没有规模化、集约化的饲养,就很难有肉篮子的安全。

    傅润亭说,生猪规模化养殖任务艰巨,亟待大量社会资本、民营企业进入,可是生猪规模化养殖属于高投入、高风险、高成本的行业,投资回报期长,标准化管理、安全饲料、定期防疫、配套设施等大大增加了成本,尤其是市场风险与养殖过程风险很大,吸引投资困难较大。

    李洪涛表示,猪肉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百姓,如果从食品安全上考虑,规模化养殖应是该行业未来发展的趋势,但由于政府管理及相关政策等方面的原因,目前的生猪养殖业却出现了由规模化向散户经营反向流动的趋势,这种落后的养殖方式极易引发大规模疫情,应引起管理部门的重视。   

    姜雷认为,我国生猪养殖业是否能够健康发展,关键在于政府的引导。他建议,国家在税收、市场准入及执法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以提高生猪养殖业门槛,支持标准化、规模化养殖。首先,应在税收征缴方面实现真正的国民待遇,无论散养户还是生猪养殖的龙头企业都要进行税务登记,按税法交纳所得税,在行业内建立一种公平的竞争环境;其次,要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认证体系,提高行业准入标准,淘汰养殖条件达不到要求的散养户的数量。同时,重点培育发展实力雄厚的肉类屠宰加工企业,实现以龙头企业指导散户养殖的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第三,要严格执法,把住猪肉检验、检疫关。同时,提高执法队伍水平,对卫生检验人员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天津市一些区县大都采取不进行税务登记或有关方面协商等变通办法,暗中扶持本地生猪规模化养殖,如天津市东丽区就采取免税政策,支持本区南孙庄24户村民集资建设规模化养猪企业。

    有关专家认为,目前国有生猪养殖企业为数很少、规模不大,而广大普通农民缺少足够的资金实力上大型养殖项目,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应当是今后生猪产业化发展的重要生力军。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税收政策在生猪产业上要体现公平合理原则,对部分养殖企业实施的免税政策范围,应进行适当调整,惠及整个养殖行业,从而鼓励与引导社会资本、民营企业积极投入规模化养殖,为提高猪肉安全而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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