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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携带禽鸟进入香港最高可罚款5万元

  作者: 来源: 日期:2006-02-08  
     香港沙头角近期发现H5N1禽流感病毒,香港海关助理关长周广6日提醒将从各海关进入香港人士,不要私自携带禽鸟进入香港,否则会面临检控,最高可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

    周广介绍说,从去年开始,香港海关已在各海、陆、空边境加强防御工作,边境在各陆路出入境管制站开展了一项“猎鹰”特别行动,以打击非法输入禽鸟。工作人员发现,携带禽鸟入境的香港市民还不少。周广呼吁,无论是香港市民,还是入境的其他人士,都不要非法携带禽鸟入境,否则须面对检控。根据香港《公众卫生条例》(第132章)下的《进口野味、肉类及家禽规例》,任何人士不得在没有官方证明书的情况下输入野味、肉类、家禽或违禁肉类,一经定罪,最高可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

    又讯 6日下午,香港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一行到访深圳检验检疫局,双方就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合作、确保供港活禽及禽类产品的安全卫生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周一岳首先通报了近期在香港沙头角发现H5N1禽流感病毒一事,对此深圳检验检疫局局长刘胜利表示,将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保持与香港方面的沟通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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