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成都日报》报道,四川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禁渔的3个月时间内,四川省境内的长江流域和所有天然水域内一律严禁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销售、收购、经营非法捕捞的鱼类和省外天然野生鱼类。
春节后,四川省渔政部门将对各水产市场、大小河鲜酒楼餐馆进行执法检查,对违规者进行严处。
四川长江和所有天然水域内禁止捕卖河鱼3个月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06-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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