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本次专项监督检查主要瞄准了省内生产的鸡、鸭、鹅等相关禽类制品,共抽查了杭州、温州、嘉兴、衢州四个地区的31家生产、销售单位的35批次产品,其中合格产品26批次,不合格产品9批次,抽查合格率为74.3%。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食品添加剂(护色剂、水分保持剂)、重金属含量和微生物三个方面。据执法人员介绍,食用这些质量不过关的禽类制品,很容易危害人体的身体健康。对不合格企业省质监局将依法处理,禁止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并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整改和复查。
据公布,质量较差产品名单如下:杭州余杭区乔司和平卤味加工场生产的散装腊腌鸭舌;杭州余杭区一知斋卤品厂生产的鲜汁鸡爪;杭州顶仁乐购超市有限公司(生产单位:浙江八里香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鲜八里鸡腿;杭州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生产单位:南京雨润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清香鸭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