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标记是世界贸易组织原产地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表明产品生产地、出生地、出土或生产、加工、制造地以及某项服务的来源地而做出明确标志的标记,包括原产国标记和地理标志两大类。地理标志产品就是指利用产自特定地域的原材料,按照特定工艺在特定地域内所生产的产品,产品的特定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在本质上归因于其地理来源,是消费者识别和选择产品的重要信息,青海草原兴发清真食品有限公司获得注册的产品就属于地理标志注册保护产品。
青海牦牛作为青藏高原的特种畜种,数量居全国第一位,占全世界牦牛总饲养量的三分之一。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悠久的历史、文化早已使青藏高原牦牛名扬天下,但由于缺乏必要的品牌及原产地保护意识,青藏高原牦牛及毓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屡遭假冒产品的侵害,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利益,破坏了企业和产品的良声誉。
这次地理标志注册保护不仅使青海的牦牛及其系列产品得到了身份证明,而且对保护青海省的特色产品,提高产品市场竞争能力,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发展地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