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直接投喂生杂鱼,严重破坏和浪费渔业资源,污染养殖水域环境。丹麦学者的研究资料表明,用鲜鱼做饵料饲养海水鱼的氮、磷排泄量分别为用全价配合饲料的6倍和13倍,且往往发生养殖的商品鱼体色变灰暗和肉质较差等现象。直接投喂的生杂鱼容易携带病原体,传播、滋生疾病,营养成分不可控制且营养单调、不均衡,一些矿物元素缺乏,硫胺素酶活性高,易引起鱼体营养缺乏症、免疫力减退,生长速率低下。另外鲜杂鱼储存运输困难,浪费劳力,受天气环境限制,不可持续发展,导致养殖效益低下。此外,在一定程度上会和人类产生争食现象。
农业部早在2003年7月24日发出的第31号令《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第四章第十五条即规定“……鼓励使用配合饲料。限制直接投喂冰鲜(冻)饵料,防止残饵污染水质。”两年已过,广大养殖户对此规定还没有提起足够的重视,而随着国家对养殖要求的不断提高,此项工作必将得到落实,养殖户对此应有充分的认识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