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水产 » 正文

长沙将实施水域养殖证制度

  作者: 来源: 日期:2005-11-02  
     近日,长沙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的意见》称,凡在养殖规划确定的养殖水域、滩涂中从事水产养殖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2005年12月底前,要完成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的编制,水域滩涂的发证率达到60%以上;力争在2006年底前,完成全市水域滩涂养殖证的核发工作。

    《意见》提出,对适于养殖的水域,应确定养殖使用功能。但对已颁布的航道、泄洪通道、港口、军事重地及水生动物产卵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政府明确规定不能养殖的区域、管辖权不明或权属有争议的区域,一律不发养殖证。如遇重大建设项目等公益性事业需要时,发证机关可终止该水域的养殖使用,对该水域的养殖户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相关新闻  
管理员信箱:feedchina1@163.com
 

Copyright © 1998-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饲料》杂志社
Email:feedchina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