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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建畜禽养殖场需要进行环评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10-27
     不仅是楼房、工厂等建设前要考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一个畜禽养殖场的新建、改建和扩建也需要作环境影响评价,以防止畜禽养殖污染对周边环境造成危害和破坏。昨日,记者从市环境保护局获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畜禽养殖场都需要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后,才能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另据介绍,有关畜禽养殖场的《排污许可证》目前正在酝酿中,待有关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成熟后,即可出台。

    据悉,畜禽养殖污染主要是指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过程中排放的废渣(畜禽粪便、畜禽舍垫料、废饲料有散落的毛羽等固体废物)、污水及恶臭等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和破坏。

    市环保局有关人士指出,对畜禽养殖场的环境监管将分步进行:建设之前,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需要作环境影响评价,建成之后环境设施也要跟上。“比如粪便的堆放和处理,堆放要设固定的堆放点,要求堆放点上有顶、下有水泥坪、四周有墙的,防止通过污水四溢、渗透土壤影响环境。”

    按照规定,畜禽养殖场应当设置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粪便的堆放场所,实行无害化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畜禽粪便的散落、溢流。畜禽养殖场不得任意向水体或者其他环境直接排放畜禽粪便、沼液、沼渣或者污水等。

    同时,畜禽养殖场排放的污染物在符合国家和上海规定的排放标准下,上海鼓励将畜禽粪便生态还田,或者用以生产沼气、有机肥料等物质,畜禽养殖场按照规范实施畜禽粪便还田的,视作达标排放。而畜禽粪便生态还田的具体规范,由市环保局会同市农委制订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