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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省奶协上书延期执行复原奶标注

  作者: 来源: 日期:2005-10-21  
     就像经备案核准的食品企业延期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一样,各种迹象显示,复原乳公开标注的规定可能面临延期执行的尴尬。10月17日,四川省奶业协会会长魏荣禄向记者透露,四川、广东、上海等地奶协均已提出延期执行复原乳标注政策,原因是乳品企业现有的包装库存量太大。

    农业部10月13日一场事关奶业发展会议传出的消息显示,2004年我国进口了14.5万吨的奶粉,如果把14.5万吨的奶粉全部用在生产复原奶,可以生产120万吨复原奶。通过一些渠道对目前市场的液态奶做了一些检测,结果表明绝大部分液态奶当中都含有复原乳:巴氏消毒奶所含的复原乳比较少,超高温灭菌(即UHT奶)和酸奶最多,有些酸奶甚至全部是用复原乳加工制作的。

    根据国办《通知》要求,液态奶生产企业在生产时使用复原奶的比例、生鲜奶的产地、产品销售区域等必须在质监部门发出备案通知30日内进行备案。不过,目前除北京三元乳业公开承诺不使用复原乳之外,至今未有第二家乳品同行跟进。与此同时,有关资料显示,尽管绝大多数乳品企业都拒绝承认自己生产的鲜奶含有复原乳,但却无法解释产量增加而原料奶收购量下降的怪现象。

    “现在四川、广州、上海等地奶业协会均申请延期3个月执行”。17日,四川省奶业协会会长魏荣禄透露,四川省奶协的报告现已送至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延期6个月执行。根据国办《通知》要求,10月15日前生产但未标注“复原乳”的奶制品允许销售至2006年1月15日,这与延期3个月执行的期待似乎不谋而合。

    魏荣禄解释说,今年7月1日乳品行业实施了QS准入,当时所有企业以此为契机批量更换了包装标签,乳品企业通常会一次印刷3个月甚至6个月的包材用量,不可能只考虑1个月的用量。乳品企业接到国办通知时已经接近9月30日,只有两个星期的准备时间。魏荣禄认为,目前来看,没有哪一家企业可以如期执行,而制定政策的有关方面没有考虑到这一点。

    魏荣禄坦言,复原乳公开标注的实施细则、检测办法等配套措施目前没有跟上,这会影响这一规定的执行。针对记者提到的农业部出台的复原乳鉴定标准,魏荣禄认为,这是一个行业标准,能否得到国标委和质检部门的认可是一个问题。另外,以一个样品100—200元计算,品类多的企业检测费用会相当大,很多企业就会难以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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