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蓝黄橙红四级预警应对流感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9-30
本报讯 卫生部28日公布的《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这个预案为《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之下的卫生部专项预案,就应对流感大流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准备、应急反应和结束督导等方面工作进行了规定。
根据规定,如出现新亚型流感病毒疫情,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分别实行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应急反应。
应急预案规定,出现下列两种情况之一,即为流感大流行阶段:新亚型流感病毒在人群中持续快速地传播;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发生流感大流行。大流行阶段为红色预警,又称Ⅰ级应急反应阶段。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规定,按照新亚型流感病毒疫情发生和流行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将新亚型流感病毒疫情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
流感大流行药物进入国家医药储备
卫生部负责拟定流感药物储备的品种和数量,报送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储备。药物储备和调用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医药储备应急预案》规定执行,这标志着为流感大流行储备的药物进入国家医药储备范畴。
抗病毒药品及疫苗将优先保证老人儿童
倘若流感大流行来临,抗流感病毒药物优先用于临床患者的治疗,预防用药优先使用人群包括老人、儿童、职业高危人群及患有慢性疾病免疫功能低下的人群等。
预案还规定了流感大流行期间的疫苗使用,也将优先考虑保护为社会提供基本服务的人群和老人、儿童等高危人群,降低流感新亚型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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