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中心郑重承诺:动物检疫员持证上岗,秉公执法,按国家有关检疫标准实施检疫;检疫员按检疫管理规定,接到报检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城区内)实施检疫,做到有报必检;对定点屠宰场派驻检疫员,实施屠宰检疫,做到有宰必检,不漏检、不误检;动物检疫员对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产品加盖检疫合格验讫印章(标志);检疫员对检疫结果负责。如果消费者购买了具有检疫合格证明,并加盖了检疫印章的动物(产品),发现患有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的,可向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投诉、索赔,中心在接到投诉后1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进行取证、鉴定;事实确凿的,给予货值全额的赔偿。
安徽省合肥市畜牧水产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日前向社会公开承诺:加强检疫管理,加大检疫监督力度,规范检疫行为,切实做好动物检疫工作,确保市民不吃“病害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