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来自乌鲁木齐市贸易发展局的消息,一部为首府市民肉产品质量把关的法规——《乌鲁木齐市畜禽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8月25日正式实施。这是乌鲁木齐市第一部地方性商业法规。
根据《暂行办法》,乌鲁木齐市贸发局将加强定点屠宰管理,确保肉品安全,并加强肉品品质检验,完善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在总结8小时生猪待宰制度的基础上,将实行生猪12小时待宰制度。
乌鲁木齐市生猪待宰时间将延长到12小时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0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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