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8月16日在广州举办的中国-东盟渔业合作论论上了解到,我国继与东盟签署《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后,这几年已先后与印度尼西亚签署《渔业合作协定》,与菲律宾签署了《渔业合作谅解备忘录》,与越南签署了《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与东盟各国的渔业合作热不断升温。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与东盟各国在渔业捕捞、水产技术交流、海洋生物资源开发与养护以及水产品贸易等方面的合作不断增强。2004年,我国与东盟水产品贸易总量(不包括我国渔船自捕运回水产品)达到34.8万吨,贸易额达4.16亿美元。
农业部渔业局副局长介绍说,在加强与东盟及世界各国发展渔业合作的同时,我国渔业经济近年取得了迅速发展。2004年,我国水产品产量达到4900万吨,水产养殖发展尤为迅速,产量达到3200万吨,养殖产品占水产品总量的比重从20年前的29%升至65%,成为世界主要渔业国家中唯一一个养殖产量超过捕捞产量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