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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五厅局联手整顿鳗鱼生产出口秩序

  作者: 来源: 日期:2005-08-22  
     8月18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外经贸厅、农业厅、福建国检局、厦门国检局部署全省整顿鳗鱼生产和出口秩序工作。整顿工作从8月中旬开始。重点整顿出口备案养鳗场,渔药经营单位和烤鳗加工厂。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能和分工,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严肃查处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等禁用渔药行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兽(渔)药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查处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养鳗场进行全面清查,重新核发养殖证,开展鳗鱼产地认定工作,规范养殖用药行为,通过各级鳗业协会敦促行业自律。国检局负责对出口备案鳗鱼养殖场和库存烤鳗抽样检测,培训企业检测人员,制定鳗鱼恢复出口方案。外经贸部门负责烤鳗出口企业的整顿。通过治理整顿,确保出口鳗鱼的质量安全,尽快恢复出口。同时研究制定出控制出口鳗鱼违禁药物残留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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