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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鳗鱼难上日本餐桌

  作者: 来源: 日期:2005-08-10  
     受进口量增加的影响,日本国产鳗鱼上市销售价格下降了一半,导致日本鳗鱼养殖业者弃业或缩小产值。由于市场疲软,产业界就很容易迁怒于进入本国市场的外国产品。

    鳗鱼事件回放

    鳗鱼是福建省水产品出口的拳头产品,鳗鱼产量占世界产量的1/3 以上,包括养殖、加工等环节在内的鳗鱼产业化总产值达70 亿美元左右。鳗鱼已成为福建省沿海地区致富、内陆山区脱贫的重要产业。其中,日本是鳗产品的主销市场。近年来,日本政府从维护政治稳定和保护本国产业出发,开始阶段性利用绿色技术性措施对我出口鳗鱼进口设限。

    自2002年2月1日起对我活鳗及冷冻白烧鳗监控查验包括氯霉素在内的11 项药物残留。此后检验范围不断扩大。进口监控查验措施加上日本媒体的炒作,导致我鳗鱼在日本市场上的销量急剧减少。2002年3月中旬,日本宣布对我国出口到日本的动物源性产品实行严检,同时公布11 种药物的最大残留限量。

    2002 年4 月24 日,日本厚生省以中国产活鳗监控检查中发现药物残留为由,对中国鳗鱼产品进行强制性“命令检查”,逐批检查磺胺类药物残留,其中活鳗需在通关前“吊水”48小时,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口。强制性命令检查措施加上日本媒体对中国产鳗鱼含汞量超标的炒作使日本市场上中国烤鳗的销售量下降30% 至50%。2002 年5 月20 日,厚生省宣布对鳗鱼实施水银监控检查,2002 年6月12日,又规定了水银检查的具体办法,对中国产活鳗及其加工产品按进口申报量的10%抽样检测,而其他国家仅按5% 抽检。2002 年7 月17 日,厚生省除对活鳗和白烧鳗进行强制检查外,正式规定对中国蒲烧鳗以进口申报10%为对象,依据氯霉素等10 个项目对抗生素及其合成抗生素实施监控检查。

    2003年3月,厚生省将恩诺沙星药物作为进口白烧鳗鱼(即不加酱油)的命令检查项目,批批查验。日本厚生省在进口中国的两批烤鳗中查验出恩诺沙星残留,迅速在网上公布。

    2003年7月底,我国自主暂停烤鳗对日本出口,中日鳗鱼贸易中断。

    2003年10月至今,我国恢复对日出口。

    日本鳗鱼进口设限的三大罪状

    绿色技术性措施缺乏科学依据

    判断一项措施是否为绿色贸易壁垒的主要依据是WTO/SPS 和TBT 协定。日本采取的鳗鱼进口设限措施不尽合理,缺乏科学依据。①违背透明度原则。如:“恩诺沙星”属于国际通用的兽药,日本2003年6月25日公布烤鳗要实行“命令检查”,7 月3 日就正式对中国产烤鳗实行“命令检查”,没有过渡期。②违背非歧视性原则。如:日本对中国大陆进口的鳗加工品以进口申报的10%进行抽样检测,而对别国的进口蒲烧烤鳗仅以5 % 进行抽样检测。这在一定程度上构成对我出口商品的歧视。并且日本仅仅对中国大陆的鳗鱼采取了相当严格的措施,但对其他水产品却并无更多的规定,这种作法是带有很明显的针对性,这也是WTO 规则所不允许的。③设限的隐蔽性、随意性较大。日本的某些检测标准严于国际食品法典和欧美的标准,常常实施超出正常范围的不公正和歧视性检验制度,检测限量缺乏科学依据。如:2002 年日本对我出口烤鳗实施的11项抗生素残留检查项目中,有三四项是不用于鳗鱼的药物,从而拖延了时间,加大了检验成本。

    措施的严厉性超出正常限度

    日本2002 年9 月在新出台的食品卫生法中强化了农产品检查体制和对进口商的责任和处罚力度。除进口商自己要对进口农产品把关外,还设立了公益法人,由政府和民间机构参与,一旦发现问题,进口商遭受损失不说,还要被处以6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或30 万日元以下的罚款,以此来进一步增大进口商的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

    媒体误导,民众恐慌

    2002 年4 月27 日,在日本养鳗户的策划下,日本《现代周刊》刊登了题为“超市销售的中国鳗鱼检出大量汞”的报道。日本鳗鱼养殖协会和当地其它一些媒体借机对中国产鳗鱼产品的药残问题进行夸大炒作。2002年7月厚生省开始对全部中国烤鳗实施监控检查后,日本媒体更将中国鳗鱼说成“毒鱼”、“浸在药液中的鱼”等等,由于日本民众对上个世纪50 年代的“水俣病”(日本水俣地区因汞污染导致的新生儿畸形)记忆犹新,加上媒体的炒作误导,对中国的鳗产品产生恐慌,导致中国烤鳗在日本销售量和销价逐月大幅度下降。日本市场上的中国鳗鱼产品多被贱价出售。

    各方利益面面观

    日本鳗鱼进口设限措施对出口企业、进口国生产相同产品的企业、进口商、进口国的消费者等相关利益方产生不同的影响。从短期看,绿色技术措施对出口国企业的影响是负面的。福建省鳗业直接从业人员超过10 万人。日本一系列限制鳗鱼产品进口的政策,对养鳗业者造成了实质上的损害。自2002年4月传出活鳗出口日本须吊水48 小时后,我国部分地方鳗价马上下跌,6月份个别地方每吨活鳗价甚至降到2.8 万-3 万元,而一吨活鳗的最低成本在3万元以上。致使烤鳗出口日本频频受挫,出口企业成本提高,工厂被迫大幅减产,甚至全面停产。部分养殖场濒临倒闭,一批加工厂工人失业,生活面临严重困难,对相关行业上下游企业都造成损失。

    在出口国企业因绿色技术措施而面临成本提高、进入障碍时,进口国相同产业却会因面临比过去较少的竞争而获得较大的利润。越来越高的鳗鱼绿色贸易壁垒使得日本养鳗户受益。2002年7月,日本从中国大陆进口的烤鳗销量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0%,同时,日本产的烤鳗销量却同比增长了20%。日本国产鳗鱼价格大幅上升,2003年日本投苗量增加了20%,又增建了4-5 家烤鳗厂。

    日本进口量的减少导致日本国内鳗价的攀升,导致消费者支付增加、消费者剩余减少,对烤鳗市场需求不振。此外,对鳗鱼进口设限还进一步影响到日本消费者对中国所有产品的信任度,受媒体宣传的影响,消费者对中国的烤鳗、水产品、蔬菜都有不信任感,导致消费者的逆向选择。

    日本对鳗鱼产品的进口设限措施,带来日本市场鳗消费量下降,进口商库存大量积压,此次对我出口鳗鱼进口设限就使作为进口商的日本鳗输入组合损失很大。

    从长期角度来看,长期实施绿色贸易壁垒会保护落后,将不利于进口国国内生产企业在竞争环境中成长,还有可能受到报复。绿色贸易壁垒对出口国的破坏力极强。不仅直接影响到本年度鳗鱼的销售,还影响到中国鳗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日本的设限动机

    贸易保护

    在中国对日大量出口的产品当中,农副产品是中国对日贸易顺差的主要产品,而贸易逆差的扩大是引发中日农产品贸易争端的导火索。根据贸易理论中的特定要素模型和斯托尔珀- 萨缪尔森定理,产品的贸易将对要素所有者的实际收入造成影响。日本净进口行业主要为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行业,净进口的迅速增加导致这些行业劳动者实际收入下降并导致失业的短期增加。

    近年来,我鳗鱼等水产品对日出口量逐年增加,其中,烤鳗的出口量占日本进口市场的95%。据日本财务省的贸易统计,2001 年日本烤鳗来自中国的进口量达到6.3万吨,比1998年实际进口量增加33%。而日本国产鳗鱼则从十年前的3.9万吨减少到2001年的2.4万吨。受进口量增加的影响,日本国产鳗鱼上市销售价格下降了一半,导致日本鳗鱼养殖业者弃业或缩小产值。由于市场疲软,产业界就很容易迁怒于进入本国市场的外国产品。

    从日本国内市场需求状况来看。日本是一个资源缺乏的国家,每年都从国外进口大量食品,鳗鱼以其高蛋白、低脂肪在日本市场深受欢迎。但日本每年自产烤鳗仅2 万-3 万吨,日本本国鳗鱼需求量靠其自身的供应是远远不够的,因此需要依赖进口大量国外鳗来填补市场需求。有关部门对日本市场的调查显示,中国烤鳗的口感及外观均优于日本自产产品,且价格便宜。因此日本消费者对中国烤鳗需求旺盛。由于日本对我鳗鱼已经形成很大程度的依赖性,因此日本也不会完全对我出口鳗鱼闭关,而是采取阶段性的进口设限措施在特定时段打压中国鳗鱼。日本政府每年都选择在本国鳗鱼节(7月20日)左右实施主要针对中国烤鳗的进口设限措施,其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在鳗鱼节需求旺盛的时候打击中国进口烤鳗,从而达到宣传国产鳗鱼的目的。

    从两国要素禀赋来看,中国有丰富的日本种鳗苗资源、唯一拥有养殖欧洲种鳗苗的自然条件,加上劳动力成本低廉和产品质优价廉,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日本国内的鳗鱼养殖业。

    政治歧视

    政府政策所追求的目标往往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不能用经济学中简单的成本-收益尺度来衡量。日本是个成熟、发达而封闭性较高的市场。日本长期以来对农业进行保护,农民在日本政治经济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小泉上台后,为了确保执政党在农村的票源,为拉拢农民选票,配合国内的政治需要,对我鳗鱼等产品进口设限也就不足为奇。此外,中国农业人口所占的比重较大,从农业入手对中国产品设置绿色贸易壁垒,是一种投资少,见效快的策略。日本对中国产品设障带有一定的政治歧视性。韩国与日本关系较好,韩国的海产品青蛾、花蛤出口日本虽被反映吃了拉肚子,照样进口。台湾货出口日本也没什么问题,因为台湾与日本的关系也较好。政治因素在贸易中的体现由此可见一斑。

    加强检疫

    近年来,日本不时发生家畜传染病、残留农药、疯牛病、口蹄疫、转基因食品安全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迫使日本政府通过强化进口检验检疫措施来保障消费安全。

    鳗鱼出口问题重重

    鳗鱼产品产销失衡状况严重

    福建省是鳗鱼养殖、加工、出口的始发地之一。1986年,世界银行向福建省的养鳗业提供了4000 万美元贷款。利用这笔贷款,全省的鳗业很快形成了一定规模。然而,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生产能力过剩,养鳗供过于求。据有关资料,日本市场的正常年需求水平约为10 至11 万吨,而福建烤鳗生产能力超过需求量0.5-1倍。

    出口存在无序竞争

    福建省每年出口烤鳗4万多吨,但却拥有烤鳗加工企业30 多家,年加工能力达10 万吨。鳗鱼出口企业为争夺国外市场竞相压价。行业自律差,也是导致国外对我出口设限的原因之一。

    鳗鱼出口市场过于单一

    由于地缘及历史的原因,福建省70%以上农产品出口地是在亚洲市场,仅日本市场就占据了全省农产品出口总量的55%。出口市场过于集中、出口市场相对较为单一,易受制于国际经济大环境,烤鳗也不例外。福建省年鳗鱼出口额达4亿多美元,烤鳗出口日本超9 成,出现问题回旋的余地就非常小。

    鱼用药品监管无序,使用失控

    我鳗产品出口受阻,表面上是外方提高检测标准,但就我方而言,根本问题出在鱼用药品的监管无序,使用失控。我国的鱼用药品是典型的多头管理,而在日本,药品、食品管理全部归口厚生省,美国则由FDA(国家食品与药品管理局)管理。

    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和监督体系不健全

    福建省养鳗业虽然产量大幅上去了,养殖技术也提高了,但相关的产品质量标准和监督体系却没有跟进,鳗鱼养殖业在养殖、加工、准入关、国际市场拓展等多方面还存在一定程度安全意识低下,对出口产品缺乏全过程监控,政府相关环节管理薄弱等问题。

    检疫检测力量薄弱

    目前福建省的检验检疫设备配备不齐全,检测力量不足,绝大数检测机构仅具备常规检测能力。从我出口被检出的许多标准中看,很多项目我国标准中没有规定,或国内没有相应检测方法。

    烤鳗企业组织化程度低

    目前福建省鳗鱼行业协会主要还是挂靠在行业主管部门中,许多烤鳗企业反映说,“有跟没有没什么区别,其实是一种形式,一盘散沙”。由于没有一个权威部门能主动地应付,导致耗时长且进展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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