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市、区)两级畜牧兽医站将以公益性为主。
要点一:市、县(市、区)两级畜牧兽医站改为监督管理性质的畜牧兽医监督管理机构。
要点二:现有市、县(市、区)畜牧兽医站所属经营实体改制为企业。
要点三:实行乡镇动物防疫检疫振拄制度。
要点四:原在编畜牧兽医人员有条件优先聘用。
要点五:解决原在编在职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问题。
要点六:乡镇动物诊疗服务机构承担公益性服务将获报酬。
要点七:鼓励工商企业、畜牧业龙头企业和动物疫病诊疗机构的员工参与改制。
要点八:各级政府要保障畜牧兽医体系建设经费。
市、县(市、区)畜牧兽医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由各地根据畜牧业生产和畜产品消费量情况,按照确保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等工作的需要决定,其派驻乡镇或区域的派出机构或派驻工作作人员按照畜禽养殖量、总人口数(与畜产品消费量正相关)配备。一般按每4万头猪、牛、羊等大牲畜饲养量配1入;每50万羽家禽饲养量配1人;每10万人口配1人的标准,汇总计算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