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浙江提出畜牧兽医体系改革八要点

  作者: 来源: 日期:2005-07-28  
     畜牧兽医体系改革事关公共卫生安全和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但多年来,由于受体制、机制等因素的制约,广大畜牧兽医工作者的一些权益长期得不到保障,现有畜牧兽医管理体制也体现出与现代畜牧业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因此,改革畜牧兽医体系成为业内人士呼吁最强烈的一件大事。日前,浙江省政府公布了《关于推进畜牧兽医体系改革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全省畜牧兽医体系改革的八项要点:

    市、县(市、区)两级畜牧兽医站将以公益性为主。

    要点一:市、县(市、区)两级畜牧兽医站改为监督管理性质的畜牧兽医监督管理机构。

    要点二:现有市、县(市、区)畜牧兽医站所属经营实体改制为企业。

    要点三:实行乡镇动物防疫检疫振拄制度。

    要点四:原在编畜牧兽医人员有条件优先聘用。

    要点五:解决原在编在职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问题。

    要点六:乡镇动物诊疗服务机构承担公益性服务将获报酬。

    要点七:鼓励工商企业、畜牧业龙头企业和动物疫病诊疗机构的员工参与改制。

    要点八:各级政府要保障畜牧兽医体系建设经费。

    市、县(市、区)畜牧兽医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由各地根据畜牧业生产和畜产品消费量情况,按照确保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等工作的需要决定,其派驻乡镇或区域的派出机构或派驻工作作人员按照畜禽养殖量、总人口数(与畜产品消费量正相关)配备。一般按每4万头猪、牛、羊等大牲畜饲养量配1入;每50万羽家禽饲养量配1人;每10万人口配1人的标准,汇总计算确定。

 
 相关新闻  
管理员信箱:feedchina1@163.com
 

Copyright © 1998-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饲料》杂志社
Email:feedchina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