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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5日起广州江门市严查使用粗绳捆绑螃蟹出售

  作者: 来源: 日期:2005-07-08  
     近日,广州江门工商部门发出通知,从7月5日开始,全江门市集贸市场(包括食肆、酒楼、宾馆)销售螃蟹要采用单条水草或简便尼龙绳捆绑,违反规定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工商部门近日来接到不少市民投诉,反映市面上有不少的螃蟹经销商使用粗大的草绳捆绑螃蟹,来增加重量出售,从中牟利,有市民反映500克螃蟹草绳竟重达150克。昨天,记者在蓬江市场和美景市场走访时发现,确有不少的螃蟹商贩都用粗大的草绳捆绑螃蟹,进行销售,前来买蟹的消费者极为不满。

    据工商部门介绍,根据《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市场交易活动禁止下列行为中的第(三)条”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规定,目前市场上使用粗绳捆绑螃蟹出售的行为,已经构成销售掺杂、掺假商品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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