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质量报》报道,6月30日下午,四川省水产局推广站陈站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早在2002年,国家农业部就将孔雀石绿列为禁止使用的药品,并专门下发了国家农业部193号公告。公告明确规定一旦发现有违反规定使用孔雀石绿的,可以直接向当地的水产主管部门举报,并由当地水产主管部门依据《兽药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和查处。但是,由于成都市从未对鱼类产品市场上孔雀石绿进行单独的药物抽检,所以目前还没有接到或查处过此类事件的案例。
四川省水产局推广站陈站长说:“现在,成都的鱼塘有十六七万亩,除了无公害生产基地的鱼类产品经过水质、用药、苗种等多方面的报检审查外,其他的养殖鱼塘都是散户自己在管理经营,所以在用药上不排除有少量的养殖户或多或少使用过孔雀石绿。”
陈站长告诉记者,一旦国家农业部启动全面查处“孔雀石绿”工作,省水产局有望在全省范围内展开专项检查行动。
四川一位长期从事水产养殖技术研究的吴先生对《四川质量报》说,自从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孔雀石绿等鱼药之后,执法部门如果要抽检这种药物,在技术上可能也会有一定难度,因为孔雀石绿的超微量很难检测出来。
吴先生告诉《四川质量报》,养殖户在使用孔雀石绿时,一般都是根据鱼的种类控制药量:“像鲈鱼这种中档鱼,用量很少,但是像草鱼、鲤鱼等低档鱼,由于养殖时间长,耐药性强,所以为了防病,使用的孔雀石绿药量就可能很大。”
据与本报进行新闻联动的《江西信息时报》记者反馈给本报的消息,江西有关部门也已开始着手对当地水产品中,是否使用孔雀石绿的现象展开调查。
另外,昨天上午,河南省、郑州市畜牧局及郑州市金水区的相关部门联合对该市最大的兽药市场桑园兽药市场进行了突击检查。然而,三部门的18名工作人员在检查的过程中却未发现孔雀石绿的影子,就连上两天曾经卖给记者孔雀石绿的药店老板也矢口否认有这种药,但在后来的询问中,该店老板虽然承认了卖过孔雀石绿,但是却辩称售卖对象都是养观赏鱼的。 3个多小时联合检查让执法人员无功而返。对此,桑园兽药市场内一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原来在该市场内几乎所有卖渔药的商户都卖孔雀石绿,在本报报道刊发后,很多商家都提高了警惕,纷纷将店内的孔雀石绿及其他一些国家违禁药品藏匿了起来。
河南省畜牧局兽医处的高处长介绍说,由于孔雀石绿早已成为渔药市场的禁售药物,但是因其消毒效果好,价格又便宜,因此有不少商户都认为有利可图,所以仍在偷偷销售。因为执法人员无法知道他们储藏药品的具体地点或无法掌握他们进货时间,故而单凭突击检查是很难发现违禁药品的。 郑州市畜牧局李副局长告诉记者,现在很多商户都知道违禁药品不能卖,但是他们把没有禁止前的“光明正大”变成了禁止后的“地下行动”,每当有客户去买的时候他们会很小心地询问一番,然后再决定是否售卖,该局经常派执法人员下去检查,但是查处难度相当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