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欧盟考察团对我国水产品出口企业进行考察,发现部分企业的生产和质量管理体系在某些环节中不符合欧盟有关规定,向中国企业提出了严重警告,国家质检总局随即发出禁令,在全国范围内暂停向欧盟出口鱿鱼产品,此举将使我市水产加工企业每月出口创汇减少近500万美元。烟台市渔业协会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与烟台市商检局进行沟通协调,并联合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向国家质检总局反映了情况,积极争取总局有条件地允许进(来)料加工的鱿鱼产品出口欧盟。通过不懈努力,6月10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文件,同意符合欧盟卫生要求的注册企业对欧盟出口鱿鱼产品,使我市水产品出口企业减少了巨额损失。
近日,烟台水星食品有限公司、烟台大辰食品有限公司、烟台同德食品有限公司等7家水产品加工企业致电烟台市渔业协会,感谢渔业协会为会员单位办实事,促成进(来)料加工的鱿鱼产品再度出口欧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