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四川省人大农业委员会在全省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检查组发现,1999年至2004年,尽管国家对渔业的投入年均增长21%,但全省对水产业的投入,20多年来一直维持在每年800万元左右的水平。
比投入不足更引人关注的是认识缺位。检查组发现,在大规模拦河筑坝的同时,水生态环境被破坏的问题也十分严峻。装机容量为48万千瓦的乐山市沙湾水电站,投资为33亿多元人民币,在环评时既没有邀请渔业行政部门参加,批复的环评报告书也只有几句很原则的话。雅安市龟都府水电站,装机容量为6.7万千瓦,投资4亿元人民币,当被问到渔业资源补救问题时,只说列了20万元,但不知道怎么使用。此外,检查组在对武胜县桐子壕电站、南充市小龙电航工程检查时,都发现类似情况。
对此,检查组建议,对水电工程进行全面清理,凡是工程建设环评报告中没有按照渔业法要求,缺乏渔业资源补救措施的,一律要补做;补救措施不符合规定的,要进行修订。此外,检查组也呼吁各级政府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予以渔业发展支持,并努力吸引民间资金投入渔业产业,以培养水产龙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