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水产 » 正文

美国虾进口将需要有关证明

  作者: 来源: 日期:2005-05-16  
     2005年4月28日美国国务院证明,根据公法101-162的第609条,13个国家已经采取措施来减少捕虾过程中误捕海龟,而美国在此项上已取得有效进展。同时国务院也证实在此条款下其他24个国家和一个经济特区香港的捕鱼环境都没有对误捕海龟造成威胁。因此依照第609条款,没有相关证明的进口虾将在2005年5月1日被禁止。
 
 相关新闻  
管理员信箱:feedchina1@163.com
 

Copyright © 1998-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饲料》杂志社
Email:feedchina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