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从今年9月份开始,韩国的生产企业须对规定的香肠、腊肠、牛奶等7种畜产加工产品注明营养成分。另外为给消费者提供这方面的详细准确的信息,还要求注明生产该类产品过程中所使用的所有原料。农林部山河国立兽医科学检疫院近日公布了含有以上内容的畜产品标示标准修正案。
根据该修正案的内容,按规定须注明营养成分的畜产加工产品的范围从以前的奶粉扩大到香肠类食品。新添加的产品包括:香肠及腊肠类、牛奶类、酸奶类、加工乳制品类、冰淇淋类、奶粉类等。
根据现行标准法,加工产品上只须注明5种以上的加工原料名称,该修正案实施后,畜产加工品须注明所有的原料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