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获的带卵小黄鱼占一半左右
与大黄鱼、墨鱼、带鱼一样,小黄鱼是甬城市民最为喜爱的东海四大经济鱼类之一。但最近几天,拎着菜篮子逛菜场的“马大嫂”们发现,买回家的小黄鱼有一半左右是大肚子的“鱼妈妈”。
在甬城最大的水产批发基地———江东水产批发交易市场里,挤在叫卖声、吆喝声此起彼伏的人群里,记者看到,来自东海各大渔区、鲜度十足的小黄鱼与其它各类鱼货一起,成箱成箱地堆在地上,任由顾客挑选。但仔细一瞧,却发现许多鱼是挺着大肚子的,中间还夹杂着一些只有大拇指粗的幼鱼。
据市场负责人介绍,近段时间平均每天批发出去的小黄鱼在30吨至40吨之间,其中带卵小黄鱼的比例约占40%,但前期的比例还要更高一些,而幼鱼的比例占15%左右。
一条小黄鱼可繁殖二三万条幼鱼
据了解,时至今日,除了带鱼,大黄鱼、小黄鱼和墨鱼在东海各大渔区已基本难以形成渔汛。
“现在正是大黄鱼渔汛季节,三四十年前,站在岸上就能听到嗷嗷鱼叫。一网下去不捞它几百公斤?”石浦渔港一名年过五旬的船老大不无遗憾地说:“这种景象现在再也见不到喽!”
渔业部门的调查显示,海洋生物资源在适度捕捞的情况下,通过生物个体的繁殖、生长和发育,可以得到补充和恢复。但是,从上世纪60年代末以来,我市近海的捕捞量远远超过了资源的再生能力,使带鱼、大黄鱼、小黄鱼等许多传统的优质经济鱼类的数量急剧减少,在捕获的鱼类中低质小杂鱼的数量不断增多,海洋生物资源朝着低龄化、小型化、低质化方向演变。
据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申屠基康介绍,一条小黄鱼如正常生长,其体重可达七八两左右,产卵后,一条小黄鱼可繁殖二三万条幼鱼。因此,滥捕带卵小黄鱼和幼鱼的直接后果,就是使小黄鱼步大黄鱼的后尘。
严格控制海洋捕捞强度是出路
从1998年开始,我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海洋捕捞强度实行“双控”(控制海洋捕捞船只数量,控制渔船功率)政策,并将大小黄鱼等迥游性鱼类的产卵繁殖海域,专门列为禁捕保护区域。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不仅渔业船舶管理失控的现象至今尚未得到有效的治理,而且滥捕产卵期鱼类亲体的势头也未得到有效遏制。
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乐舜卿认为,对带卵小黄鱼等亲体鱼类杀伤最大的拖网作业渔船,由于其采用的是将鱼网沉至海底、向前拖拉的捕捞作业方式,因此可采用在鱼类产卵海域设置人工鱼礁的办法予以阻止。而渔业船舶管理上失控的主要原因,则是受经济利益驱使、渔船的非法买卖和“黑船”不断出现,对于这两种非法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应在加强打击力度的同时,要充分利用经济手段,对合法渔船在油价、鱼价等方面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以不断增加非法捕捞船只的作业成本,并迫使其退出海洋捕捞业,从而使渔船减控计划最终得到实现。另外,现在禁渔期是每年6月中旬开始,目前看来禁渔期还应再提前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