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制定水产出口贸易政策,促进水产出口贸易发展,需要分析出口水产品的国际贸易地位,正确判断出口贸易的市场状况、产品结构、质量档次和竞争对手等情况,指导水产生产和政策制订。
目前,广东水产业仍然以农民家庭经营为主,出口水产品特别是个别大宗产品,如虾类、罗非鱼,往往依靠大量农户的小规模生产。一方面,个别大宗产品有长期的生产历史,生产条件成熟成本较低,出口产品有优势;另一方面,农户生产没有规模经济效应,劳动生产率低。由于农民家庭经营缺乏资金投入,难以应用新技术,农民转产困难,特别是对那些质量档次高、技术含量高、适应外国消费偏好的产品,转产更加困难。这是当前广东水产出口量少,品种单一,市场集中,产品结构趋同性越来越严重的主要原因。
从深层来看,改革开放以来,广东水产经济的发展主要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家庭联产承包制激发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的结果。但是当前制度创新带来的作用已减弱,技术创新成为促进增长的关键。而个体经营的农民资金缺乏,技术落后,与发达国家相比,在要求大量资金、技术投入的高档产品、高附加值产品生产方面没有优势,与发展中国家相比,则劳动力丰富的优势不明显,竞争逐渐激烈。
国际贸易地位提高必须发挥比较优势和规模优势,关键是以技术为核心促进水产品出口贸易增长,技术的获得、资本的积累以及经营规模的扩大是取得出口贸易增长、促进贸易地位提高的重要途径。
鼓励技术开发 促进技术引进
技术发明或开发型技术进步需要大量资金和人力投入。就养殖技术开发来看,重点在于品种培育等以生物遗传工程为主的高新技术。由于投入时间长,回报率低,风险较大,非常需要政府的公共投资,政府应采取鼓励对科研的投资的政策,加大对水产研究所、院校的财政投入,促进和加快品种培育等基础研究工作。
水产加工业的技术开发则主要在于加工工艺、保鲜等技术,一般都带有企业产权、专利方面的特征,只要保证私人投资能够获利,企业就会去研制新技术,因此政府应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同时,政府还应采取以自由贸易为主导的政策,促进先进技术通过进口贸易途径传播进来,提高生产技术水平。
促进资本积累 积极引进外资
当前,单靠水产业本身进行资本积累有很大困难,政府有必要对水产生产给予适当补贴,对生产资料的价格保护能够降低养殖业生产的成本,提高农民收益,促进资本积累。例如,对用于养殖的饲料、药品的生产可实行定点专营,进行严格的管理,限制其最高价,对亏损部分政府给予补偿。采取补贴政策应以水产品的成本水平、生产者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国内外水产市场供求关系等为考虑因素,对生产投入给予适当价格补贴。同时,对水产业的支持应尽量采用符合农业协议要求的“绿箱”政策。外商投资在促进出口增长、促进出口商品结构改善方面起着巨大作用。外商投资除了向东道国引入资本外,同时还大量引进了技术、知识、管理经验。由于水产业投资大、回收慢、风险高的特点,外商投资极少投入到水产业领域。目前,广东省水产加工大多数属于半成品、粗加工,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少。创造条件引进国外资金投入到高新技术的水产加工业中,特别是扮演跨国公司原料加工基地的角色,是提高水产加工业的资本投入的途径。因此,政府应采取积极措施向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丰富的、有保障的水产品原料来源,和提供高素质劳动力。
促进市场和生产经营规模扩大
市场消费规模的扩大能够刺激生产,提高供给能力。随着人均收入的提高和食品消费结构的改善,人们对水产品的需求更多地体现为对水产品的消费形式、便利程度和品质等的追求上,对水产品的最终消费支出越来越包含了加工、包装、分销等价值成分。目前,扩大国外市场规模,除了要在质量、价格、经营方面与其他同类产品竞争外,一个主要应对外国出于保护本国市场的动机以及政治因素影响而提出的贸易的技术性要求。政府应积极参与国际间贸易谈判,争取有利的出口地位。同时,应尽快建立一系列较高要求的质量监督、生产和卫生控制等标准,促进水产品质量向国际要求靠拢。
另一方面,政府要在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实行渔业水域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大力发展合作渔业、股份制渔业和个体渔业,鼓励出口企业生产经营规模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