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相关职能部门,于次日赶赴现场。在渔农的河塘里,还零星地漂浮着一些死鱼。一堆死去的鲢鱼、草鱼掩埋在河塘旁的桑树地里,大的一条足有三四公斤。
经市环保局南浔分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现场查看,死鱼的鱼塘是内塘,周围都是桑树地,没有河道相邻,紧邻王金根承包鱼塘的四周鱼塘都没有发生死鱼现象,再加上周围也没有污染企业。因此,执法人员认为可以排除河水污染导致鱼死亡的可能性。
不是水质污染问题,那对厂方给予的另一个答复:“农户使用了过期饲料,厂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王金根认为,从11月中旬就开始死鱼了,那时候饲料还没过期,况且使用过期饲料,顶多效果差一点,怎么会死鱼呢?对此,市消保委又与质监部门、省淡水水产研究所、省饲料检测站等有关部门进行了联系,被告知:对过期饲料进行检测,并不能作为法律依据。于是案件进入了僵局。
市消保委的工作人员在僵局面前没有气馁,他们请农林局的专家帮助“诊断”。市农林局的专家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广东地区有渔农使用了含有喹乙醇等促生长剂的饲料,导致了鱼大量死亡的案件。喹乙醇属喹啉类药物,又名“倍育诺”、“快育灵”,是一种化学合成抗菌促生长剂,可以使鱼在短期时间内生长得很快,但只要稍受刺激,比如捕捞一出水马上就会死亡。喹乙醇又具有中等以上的蓄积毒性,国家已经明令禁止在鱼饲料中添加喹乙醇。
僵持的事件终于有了一个新的突破口。如何打开突破口?唯一的办法就是检测!市消保委在联系多个检测机构得不到帮助的情况下,向湖州检验检疫局发出了求援信号。湖州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室立即组织人员查阅相关资料,还请来了省里的专家一起会诊,眉目渐渐清晰。检测结果一致:鱼饲料中的确含有违禁药物喹乙醇!2月1日,湖州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室向市消保委出具了一份送检鱼饲料的检测报告,报告显示该鱼饲料每公斤含有喹乙醇57毫克。
市消保委拿到检测报告后,立即将结果通报给杭州昌兴饲料有限公司。在科学的检测结果面前,厂家无言以对。今年2月底,王金根和翟祖林终于拿到了2.4万元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