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日本人谐寿三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去内脏河豚鱼加工发明专利”申请的,已于二00五年一月十二日获得授权公告。这对福建省乃至全国涉及该专利技术的河豚鱼加工影响巨大,今后福建省加工企业要向日本出口河豚鱼,必须向专利权人支付每吨五十美元专利使用费。
日本是中国最重要的水产品输出国,目前福建、广东、浙江加工河豚鱼的企业就有五十多家,年加工出口去内脏河豚鱼近三万吨。而该专利申请的河豚鱼加工技术是目前中国水产品加工行业普遍采用的传统工艺,河豚鱼出口大多属于微利经营,专利权人的申请得到授权,必将给福建省乃至全国的河豚鱼加工企业带来巨大冲击,产品甚至可能被阻挡在日本市场之外,并且可能引发其他大量的水产品加工工艺专利权的纠纷。
据悉,长期以来由于中国缺乏技术保护意识,许多技术被其他国家抢先注册。专家提醒农产品企业特别是大规模的企业集团确立清晰的专利权意识,涉农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将有关生产工艺、高技术在加工业中的应用等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