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私宰猪被执法队没收后,这些猪经过若干流通环节之后,居然又回到了它原来的主人手中,再次成为私宰猪!这样的事情看起来像是黑色幽默,却又真实地发生在深圳。《晶报》的报道引起了深圳公共管理者的高度重视并展开了调查,相信不久就会弄个水落石出,给公众一个交代。 发生这样的事情,对我们某些人来说,应该是深刻的教训,而且,将会有相关责任人为此付出代价。无论本次事件中执法队扮演了什么角色,是否有过失,笔者认为,作为执法者,他们的责任是维护社会法治秩序,必须要警惕把执法公权异化为牟利的私器。
社会总是无法避免侵犯社会或者私人权益的不法行为的发生,于是我们需要一个公众授权的管理、执法的机构,由他们承担监督、防范和惩罚的职责。他们是否在履行职责,是否有能力履行职责,就关系到公众的切身权益和福利,关系到社会秩序是否健全。显然,私宰猪经过一番执法程序后仍然成为私宰猪,而且在没有检疫的情况下又成了私宰猪,并注定会堂皇的走进市民的餐桌,民众的健康权益就受到潜在的伤害。
这样的执法丝毫没有起到保护市民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作用,而且将在人们心中留下不信任的阴影。公众一直会认为,既然有有关部门把关,他们完全可以放心购买;上述事件如果出现得多了,公共管理在民众中长期形成的信任将如何保持呢?那样的执法过程除了白白消耗纳税人的钱财,除了让私宰者多交了一笔费用,除了某些环节某些人获得了不义之财之外,还有一个负面影响是,那些为私宰支付了更多成本的不法商贩,他们肯定要通过一些手段弥补损失,比如收购成本低廉的垃圾猪,所以,其后果是,部分为了省钱的居民将面临更大的生活风险。
好的执法和管理将改善社会的整体环境,而异化和扭曲的执法和管理将增加社会发展的成本,将恶化生活环境,甚至阻碍社会的发展。不久前,有关方面透露的信息表明,深圳80%的牛肉就是私宰肉,以前也曾经发生正规屠宰场生意清淡的报道,这都说明非法的屠宰挤占了正规屠宰场的生意,形成一种逆淘汰,受到损害的包括市民的健康、公共税收以及深圳的法治环境、执法者的社会公信。假如我们的执法者监管不力,就会导致诸如私宰盛行,套牌车横行……
所以,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特别是建立多层面的监督对改善公共管理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而阳光媒体能够责无旁贷地肩负舆论监督的社会使命,这是公众的福祉,公共管理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