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日前对上海、天津、重庆、杭州、宁波、银川、石嘴山、吴忠、武汉、咸宁、宜昌等 11 个城市的 113 家经销单位销售的水产品质量进行了监测,共抽取 241 组样品,监测的品种包括鲜、冻的海水鱼和淡水鱼,监测项目为砷、铅、汞、铜、镉、六六六、滴滴涕、挥发性盐基氮等的含量。经检测,241 组水产品中,共有 227组合格, 14 组不合格,监测合格率为 94.2% 。
监测中发现,目前我国市场上水产品的主要问题是挥发性盐基氮超标,还有砷、镉、铅、汞等重金属超标。“海水鱼”是捕捞产品,在经过保藏、运输的过程中,如果控制不严,会造成新鲜度指标“挥发性盐基氮”不合格。同时,近年来海水污染日益严重,反映到水产品中为部分重金属超标,对人体健康及其不利。
监测报告称,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世纪庆春店经销的舟山带鱼段、墨鱼条、兴迪章鱼镉超标,银川市丽华超市经销的大扒皮鱼砷、铅、汞超标,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百花超市经销的鱿鱼砷、镉、汞、挥发性盐基氮超标,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津塘购物广场经销的鳕鱼尾挥发性盐基氮超标。
消费者可登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查询此次监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