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朝鲜中央通讯社报道,朝鲜下塘养鸡场等几个养鸡场已经发生了高致病性禽流感,造成数十万只鸡死亡。我省丹东、本溪、大连等与朝鲜接壤的边境地区受到严重威胁。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已紧急召开防控工作会议,周密部署,在全省范围内采取七项措施阻击高致病性禽流感。
一、强化免疫工作,提高免疫密度。要普遍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工作。对散养家禽和达不到免疫保护效价的立即开展免疫;对水禽、20日龄以内的商品肉鸡、适合免疫和观赏鸟类(包括鸽)一律进行免疫,免疫率要达到100%,实现免疫全覆盖,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对免疫的禽类建立免疫档案,发放免疫卡。
二、立即开展疫情普查和监测,提高预警能力。迅速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家禽进行全面普查和疫情监测。对普查和监测结果要及时汇总,认真分析,科学判断,提出预警信息和防治对策。确保染疫禽类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坚决消灭隐患。准确掌握疫情动态。
三、加强消毒工作,消除病原污染。对禽类饲养及禽类产品生产、经营等环节要认真开展消毒工作,不留死角,有效地消灭病原微生物。特别要加强饲养场的消毒,坚持禽舍带禽消毒。要有定期消毒制度,有消毒设施,有消毒记录,明确责任人。省际间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要加强对调运活畜禽的运载工具及生皮、毛的消毒工作,严防病原跨区域传播。
四、强化外疫查堵工作,严格调运禽类管理。禁止从疫区引进禽类及其产品,从非疫区引进禽类及其产品必须执行“报批报验”制度,严格控制外疫传入。省界间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要坚持24小时工作制,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检查过往运输动物车辆,严肃处理非法运输行为。
五、加大防疫监督力度,严厉打击不法行为。深入开展禽类及其产品免疫、检疫、运输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促进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加强对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禁止未经免疫、检疫的禽类及其产品上市交易。严肃查处逃避检疫、抗拒强制免疫,以及运输、加工、贩卖病死动物及其产品、屠宰、加工病死禽类等违法行为。
六、抓好疫情报告,严格疫情核查。要严格动物疫情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和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对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要在采取各项严格措施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迅速上报。同时,制定和完善疫情核查制度,对群众举报和各种渠道反映的疫情信息,要及时核查,保证不漏掉任何疫情。
七、加大督察力度,确保措施落到实处。各地要深入落实动物防疫督察制度。要组成动物防疫督察组,采取分组包片的方式对辖区内的免疫工作进行督察,督促免疫工作,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确保免疫工作按时完成,并检查各地动物疫情应急工作是否处于临战状态。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也将组成督察组,对各地的免疫工作进行适时督察,督察结果将向当地政府反馈,并进行全省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