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1日(记者姜雪丽)国家统计局11日发布的数字显示,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去年同月上涨3.9%,其中城市上涨3.6%,农村上涨4.5%。与1月份比,全国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8%。
分地区看,全国31个省(区、市)的居民消费价格均比去年同月上涨
,上涨幅度在0.9-5.7%之间。
分类别看,食品价格比去年同月上涨8.8%,非食品价格上涨1.4%;消费品价格上涨3.9%,服务项目价格上涨4.2%。
食品类价格中,粮食价格上涨11.6%,油脂价格下降1.4%,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14.9%,鲜蛋价格上涨16.3%,水产品价格上涨15.9%,鲜菜价格上涨13.1%。
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下降0.7%;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0.6%;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3.3%;居住类价格上涨5.6%。其中,水、电及燃料价格上涨10.5%,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2.0%,租房价格上涨2.2%。
由于有春节因素(去年在1月份,今年在2月份),1、2月份当月的居民消费价格变动情况不尽可比。从1-2月份累计看,与去年同期比,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