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468号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3-14
根据《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9号颁布,第38号修订),兹核准李健华为农业部渔业捕捞许可签发人,牛玉山等3人为农业部各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渔业捕捞许可签发人,杨宝瑞等56人为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渔业捕捞许可签发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签发人依照《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履行相应的捕捞许可签发职责,有效期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如因岗位变动等原因,签发人不再适宜履行职责的,需由其所在单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申请临时签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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