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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畜禽肉品质量实施规范》出台

  作者: 来源: 日期:2005-02-01  
     《兰州畜禽肉品质量实施规范》出台

    近日,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兰州畜禽肉品质量实施规范》。   

    新出台的《规范》要求,肉品运输必须采取专车专运,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保温性能良好的车辆。运输车和盛载器皿使用前后都必须严格消毒。新鲜肉品严禁和熟肉、内脏食品及其他物品同车运输。

    以鲜猪肉、牛羊肉、禽肉和冷却肉在常温下一、四季度安全食用期为2天,二、三季度安全食用期为1天。新《规范》对肉的感官有了明确的要求,合格的猪肉必须色泽鲜红有光泽,外表及切面润湿,不粘手。鲜肉的纤维清晰有坚韧性,冻肉应该是肉质紧密,解冻后具有鲜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合格的牛羊肉必须是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白色或微黄色,外表微干或湿润,切面不粘手。合格的禽肉感官要求是表皮和肌肉切面有光泽,否则不得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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