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提出,到2020年,全省水产品总产量要突破50万吨;全口径渔业产值达到400亿元以上;省内水产品市场占有率达到60%;渔业企业全面实现高效运转,渔民人均纯收入超过1万元。
《决定》要求,发挥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地确定渔业的发展方向,形成特色鲜明的区域渔业产业格局。要加快调整优化渔业品种结构,大力发展土著名优鱼类和冷水性鱼类品种,积极引进国内外珍稀鱼类品种,促进渔业品种结构向“名、优、新、特、绿”转变。要重点抓好以水产苗种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水产品加工基地、设施渔业和休闲渔业基地等五大渔业产业基地工程建设,促进"查干湖有机鳙"、"鸭绿江绿色鲤"和"延边明太鱼干"等名牌产品的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加快第二松花江、图们江和鸭绿江渔业优势产业带和资源增殖放流站工程建设。突出龙头企业建设,进一步扩大建设规模,完善运行机制,提高带户功能。要科学编制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建立健全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
《决定》提出,要按照国际环境质量安全标准,尽快制定完善吉林省水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省里集中建设省水产引育种中心、3个国家级和19处省级水产良种场及查干湖、松花湖、月亮湖、白山湖、二龙湖的苗种配套工程。各级政府要按照《渔业法》的要求,把渔业投入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逐步增加对渔业的资金投入。金融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渔业的信贷扶持,调整信贷结构,增加对渔业的信贷资金投入。国家和省里制定实行的关于扶持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科技推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同样适用于渔业。要健全渔业行政执法管理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捕捞,依法严厉打击炸鱼、毒鱼、电鱼和其他各种破坏渔业资源、扰乱渔业生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