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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工作四个重点八大任务

  作者: 来源: 日期:2005-01-18  
     一、四个重点

    一是建立良好的海域开发和管理秩序;合理调整用海结构;逐步实现各海域功能性开发目标;初步实行对海洋资源的资产化管理。

    二是逐步恢复近岸海域的生物资源,修复海洋生态环境,加强海洋珍稀物种的保护。继续控制海洋污染,探索建立重点海湾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

    三是通过实施新修编海洋功能区划,以登记、规范管理和发展休闲渔业为手段,调整养殖布局,压缩养殖规模,规范养殖方式,提高渔业经济水平。

    四是海洋管理与协调机制得到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海洋综合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八大任务

    (一)全面推行海洋功能区划,依法管好用好保护好海洋。海洋功能区划是我们管海用海的法律依据。一是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贯彻实施的力度。二是依据海湾型建设进程,超前做好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准备,对不符合区划要求的进行清理调整。三是编制厦门市海域使用规划,为海域使用权出让的行政审批和招标拍卖提供依据。四是严格控制西海域和同安湾的围海、填海项目,结合规范同安湾和大嶝海域养殖,盘活海域存量。五是完成海域勘界、地理信息系统升级等基础性工作。六是实行新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七是在新的管理体制下,加强重点工程的协调服务。

    (二)大力推进西海域综合整治,强化海上养殖规范管理。一是继续抓好西海域清理工作,协调集美、海沧区,上半年完成西海域的清淤任务,解决好马銮湾养殖清退补偿等遗留问题。二是做好马銮湾开堤建闸工程的协调服务,组织指导集美、海沧两区共同负责马銮湾内的清淤工作,促进开堤建闸工程顺利进行。三是加强海上养殖管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逐步开展湖里、集美、海沧三个区海上养殖清退工作;东部海域(同安湾)经登记管理确权后,逐步清理非法养殖,坚决控制新增养殖。四是在西海域探索“禁渔区”,与兄弟单位相关部门展开联合调研,做好实行禁渔区的有关工作。

    (三)认真落实24号文件精神,加大海洋综合执法力度。一是按照“三个转变”要求,依法审批海洋开发活动,从严控制围海填海和开采海砂,严格海域环境污染监督和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海。二是进一步完善海洋联合执法制度,对重大海上执法继续实行联合行动。三是加大对非法用海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用海占海行为。四是加强对海洋管理执法中重大政策和法律问题的学习研究,解决好执法中的重、难点问题,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海的水平。

    (四)确实加强海洋环境保护,进一步提高海洋环保质量。着眼于海洋环保手段的科学化、管理的规范化,从海洋物种保护向海洋生态保护转化,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并举。一是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方案,组织编制《厦门市湿地保护规划》、《厦门市珍稀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厦门湿地保护规定》等;二是整合监测系统资源,围绕生态质量、生态健康开展监测,开展海洋生态监控并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三是以科技为支撑,加强以中华白海豚等珍稀少海洋物种、红树林种植为重点的保护与管理。

    (五)建立完善海管办和专家组的运作机制,充分发挥组织机构的综合作用。强化海管办综合协调职能作用,建立海管办主任会议制度,定时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我市在海洋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和突出问题。发挥专家组的专业作用,建立每季组织召开市领导与海洋专家组座谈会议制度,积极配合专家组开展有关海洋专题调研,认真做好海洋专家组换届、联络、服务工作。

    (六)编制好新的海洋发展规划,促进科技在发展海洋经济中的作用。围绕海洋与渔业事业发展,强化服务意识,发挥科技在海洋管理和海洋经济中的支撑作用。一是编制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海洋科技发展规划》,以及新五年(2005?2010年)《海洋综合管理规划》。二是整合海洋与渔业科技机构,做好海洋与渔业科研项目的筛选、评估,加强科技项目管理,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三是加强局域网的作用发挥,建立海洋、渔业的各类数据、信息、成果的共享平台,提高信息化的管理和应用水平;四是加强与PEMSEA的交流合作,推进海洋与渔业科技的国内外交流,促进我市海洋经济发展。

    (七)加强无居民海岛管理,保持走在全国前列地位。认真贯彻《厦门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狠抓无居民海岛管理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对符合规划、有合法手续、已开发利用的项目进行登记管理。二是组织编制控制性详规、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工可报告及部分初步设计。三是完成无居民海岛的岛碑建设,对完成岛碑设计的岛屿,上半年落实建设资金,开展招标及施工;启动无居民海岛生态修复和景观建设工作。四是制定经营性海岛招标拍卖方案,在条件成熟时,实施无居民海岛招标拍卖工作。

    (八)深化渔业结构调整,推进渔业向更高水平发展。一是加强无公害水产食品基地建设,规范同安西柯垦区1万亩对虾基地和翔安东坑垦区进排水设施整改,建设小嶝岛300亩对虾养殖基地和无公害网箱养殖基地。二是加快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高崎中心渔港、“三合一”中心和同安淡水良种繁育场建设。三是施行《渔业法》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将厦门市海水良种繁育研发基地建设成为闽台良种交流基地和海峡西岸重要的水产苗种研发基地。四是发展都市休闲观光渔业,计划在鳄鱼岛周边海域建设新型休闲网箱养殖基地、在同安区建设淡水观赏鱼养殖示范基地,形成集休闲、观赏、旅游为综合体的都市休闲渔业特色项目。五是大力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和流通产业,扶持有地方特色的紫菜、对虾、罗非鱼等加工企业出口创汇,全面推进渔业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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