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卖鳄鱼198元一斤
刘女士告诉记者,这家餐厅水产区内的案板上放着一条鳄鱼,鳄鱼的身体已经被肢解,尾巴、爪子等都放在旁边,有不少顾客觉得新鲜,都上前去看。记者昨天来到这家位于来广营的餐厅,但是没有看到被肢解的鳄鱼,餐厅一位经理表示已经卖完了。
经理告诉记者,这条鳄鱼原是餐厅饲养供观赏的,几天前可能是因为不适应温度死了,于是屠宰出售。由于许多顾客都觉得新鲜,因此已经卖完了。
记者在餐厅的鳄鱼池内看到了几条供观赏的活鳄鱼。餐厅服务员介绍说,这种鳄鱼是泰国湾鳄,主要用来观赏,肉味也非常鲜美。节日期间,他们推出特惠价格198元一斤,许多顾客觉得新鲜,卖得不错,主要做法是清蒸和红烧。
■餐厅表示有许可证
当记者询问餐厅是否长期出售这种鳄鱼用来食用以及鳄鱼的来源时,餐厅经理表示由于最近才来到餐厅,对于这项业务的情况不太熟悉,但是餐厅出售鳄鱼是有《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的。经理还表示,其实在其他一些经营生猛海鲜的餐厅也有鳄鱼出售。
■鳄鱼能否用来食用?
鳄鱼能否上餐桌?读者刘女士提出了这样的问题。由于是节日期间,记者未能联系上本市有关管理部门。
但是记者调查发现,最近两年,我国南方不少地方都推出了以鳄鱼为主打的特色菜肴。对于食用鳄鱼是否合法这一问题,据成都媒体报道,俄罗斯鲟、鳄鱼(除扬子鳄外)等并未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因此这些动物只要具有《捕捉证》、《驯养繁殖许可证》、《运输证》、《经营利用许可证》等证件,就可以登上餐桌。广州媒体采访省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办得到的答复是:我国原产的鳄鱼品种只有扬子鳄一种,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前,广州市场上经营的鳄鱼是来自养殖场的湾鳄,不是我国原产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只要养殖场养殖的湾鳄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经过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就可经营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