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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奶协要求修改“鲜奶定义”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4-12-31
     中国奶协要求修改“鲜奶定义”

    针对近期闹得沸沸扬扬的食品“鲜”字标识问题,中国奶业协会近日代表各地奶协正式向国家标准委员会提出了修改《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的“意见”,其中指出,《指南》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指南》在定义“巴氏杀菌乳”时,将“牛乳或羊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制成的液体产品”擅自修改成“牛(羊)乳或复原乳经巴氏杀菌制成的液体产品”,既违背国际惯例,也违背现行国家标准。

    二、《指南》仅仅引用部分研究资料,单一地将巴氏杀菌乳的若干成分与原料奶作了比较后,就片面地认为,巴氏杀菌乳的营养也遭受到破坏。其实,如果将不同工艺条件下制得的其它液态乳的成分,按同口径作比较的话,就不难得出结论,只有巴氏杀菌乳的营养成分最接近于原料奶。巴氏杀菌乳按国际惯例可以标上“新鲜”。

    三、在“鲜奶”一词的使用方面,《指南》称:“只要经过任何一种加工处理就失去了生鲜的意义”,即使是低温处理的巴氏杀菌乳也不能使用“新鲜”一词。而在《指南》收录的“国际标准、导则和法规”中,美国联邦食品标签规定,在巴氏杀菌乳的标签上使用“新鲜”却是许可的。可见《指南》的理解与国际惯例相悖。

    中国奶业协会有关负责人指出,之所以重视“鲜”字标识问题,是它涉及到我国奶业与国际标准接轨、奶业健康发展和奶牛养殖业生产等系列问题,直接影响到“三农”问题。他估计,国家相关政府部门会重视这个问题,并尽快采取措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