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海洋与渔业局政策法规处的熊沈校主任介绍,小龙虾来自于自然水域,今年我省降水量偏少,导致洞穴中的越冬龙虾未经过蜕壳生长期和繁殖期,就被干死或饿死,造成今年龙虾资源“先天”不足。此外,龙虾肉嫩、味美、价廉已逐步被国人接受,消费区域不断扩大,国内餐饮业对龙虾的需求剧增,一度使得龙虾供不应求。市场需求最终导致了无节制的捕捞,电捕、药捕等资源灭绝性捕杀,使得龙虾个体越来越小、完整率差、农药残留量大,龙虾的质量和数量大幅降低,以至于今年“虾孙子”也不得不上餐桌“撑台面”。
我省从事龙虾加工出口的企业有20多家,主要分布在盐城、淮安、徐州等地。上世纪90年代末,我省龙虾出口总量达1万多吨,出口创汇6000多万美元,龙虾已成为江苏水产品出口中的支柱产品之一,苏北地区也诞生了一个兴旺的“龙虾产业”。但今年龙虾产业却到了举步维艰的境地,作为全省最大的龙虾生产基地,盐城龙虾出口量下降了48.6%,区区2750吨的龙虾,只能完成外商1/3的订单。
据了解,生产厂家的无序竞争加剧了龙虾的出口锐减。因追求利润,加工企业纷纷上马,生产厂家过剩,特别是未经国家检验检疫部门注册、从其他渠道出口的厂家,生产条件、管理措施和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进而引起无序竞争,严重扰乱了龙虾出口市场。
据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人介绍,经省有关领导的批复,我省将启动旨在维护龙虾产业稳步发展、遏制龙虾出口剧减的“龙虾计划”。首先是从法律法规和制度上规范捕捞操作,严禁灭绝性捕杀,保护龙虾资源。
此外,我省还将根据龙虾收购、捕捞难以形成规模的特点,实施有别于其他农副产品的税收政策。例如:同意经纪人集中收购龙虾供应到加工企业,应视同厂家直接向农户收购。同时,对低于国内出口基价的龙虾产品,将收“低价销售调节税”,以使国内龙虾出口价趋于统一。
我省还将对龙虾生产企业进行整顿,协调海关、商检等部门对不符合出口食品生产条件的非出口注册厂予以取缔,对不符合进口岸国家标准的产品一律不予放行,组建“龙虾行业协会”,以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统一对外应诉,增强行业在国际贸易争端中的抗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