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特点
养殖名优水产品出口比重逐渐扩大。鳗鱼、对虾、罗非鱼、大黄鱼等养殖名优水产品仍是主要出口品种。今年1-9月,鳗鱼、对虾出口额分别达到6.5亿和5.1亿美元,分别占一般贸易出口额的24.5%和19.2%;罗非鱼、大黄鱼出口接近1亿美元。养殖名优水产品的出口有效地拉动了水产养殖和加工业的发展,有力推动了渔业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
水产品来进料加工贸易增势强劲。1-9月,水产品加工贸易出口额达18.5亿美元,同比增长33.3%,占水产品出口总额的39.7%。加工贸易的发展有力推动了水产品加工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安置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力地促进了渔区经济的健康发展。
水产品出口市场呈现多元化走势。前三季度,我国水产品对日、美、欧、韩出口额所占份额近五年来首次降至80%以下,对东盟、澳大利亚、俄罗斯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出口增长迅速,其中对东盟水产品出口额增长了1倍以上。市场多元化走势有利于降低我国水产品出口贸易的风险。
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在经历2002年输欧水产品“氯霉素”残留超标和2003年输日烤鳗“恩诺沙星”残留超标风波后,我国水产品出口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加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今年以来,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水产品贸易摩擦明显减少,未出现重大贸易纠纷。
主要措施
我国水产品出口持续快速增长,一方面缘于国际市场需求旺盛和我国水产品成本较低等因素,另一方面,我部近年来进一步加大渔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狠抓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政府营销促销职能,对促进水产品出口贸易的增长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推进《出口优势养殖水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实施。各地结合我部制订的区域布局规划,加大了出口水产养殖示范区建设的投入力度,为加工出口企业提供了稳定、充足的水产加工原料,形成了外向型的产业链。目前,我国出口的主要水产品种已呈现出明显的区域性分布:如烤鳗出口主要集中在福建省,对虾和罗非鱼出口主要集中在广东和海南省,大黄鱼出口主要集中在浙江省,河蟹主要集中在江苏省,而胶东半岛则成为世界著名的冻鱼片加工出口基地。
不断推进水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继续实施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着力推进无公害产品生产基地、出口产品原料生产场(船)、加工企业全面建立“五项制度”,从源头控制水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开展水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探索水产品质量日常监管制度和模式;三是积极督促和引导企业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长效和全程管理机制。
积极发挥政府营销促销作用。有效运用WTO有关规则,由政府出资组织支持水产品市场开拓工作。一方面在国内通过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渔业博览会树立中国水产品优质精品形象,另一方面,组织企业参加东京、波士顿渔业展览会,加大对我国出口水产品的主要市场和潜在市场的开发力度,扩大了我国水产品的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