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被纳入污染治理范围的10家饲养企业,年底前必须完成治理任务。这是12月3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的。
据了解,规模化饲养场是指常年存栏猪100头以上、鸡1000只以上和牛50头以上的饲养场,以及折算后达到规定规模标准的其他类型的畜禽饲养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畜禽规模化饲养企业,粪便未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年内将拿出限期治理措施。
目前,我市纳入治理的有中天牧业有限公司、金牛山种猪厂等10家规模化饲养场,其中9家已报送了治理方案,3家正在组织施工。限期治理结束后,由环保部门进行验收,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将受处罚。